勇挑重担奋发有为 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的林业好干部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5-08-03


内容简介: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明在市林业局深入整治“为官不为”问题思想发动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云组通[2015]30)精神和市委的文件精神,今天我们全局干部职工在这里召开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整治的思想动员会。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治理"为官不为"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

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四风"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领导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能因为取得了暂时成绩而停滞不前。今年年初,中央提出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化。省委根据云南群众比较关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问题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这项工作是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党员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牢勇于担当精神的现实需要;是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观念,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有力措施;是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二)开展治理"为官不为"工作是进一步提升保山林业形象的重要载体

林业局是市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提负着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职能,肩负着我市林业事业的兴旺和造福百姓的重任。多年来,市林业局的历任领导都十分注意塑造保山林业的良好形象。近年来,通过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路线教育等系列活动,全局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所增强,但是距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极小一部分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观念树得不牢,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及时。概括起来,就是我们部分干部思想境界不高的问题。二是工作作风有所弱化。部分单位和人员存在着工作标准不高、自身要求不严的现象;部分单位和窗口部门对上级交办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屡打折扣,办事拖拉。三是工作能力有待继续提升。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是制约我们林业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因素。个别工作人员对群众的需求掌握得不深不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服务发展的本领不高。四是个别干部不注意工作纪律。在上班期间看视频、打游戏、炒股票,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开展"为官不为"治理工作,就是要提升各科室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改善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以更科学的决策、更有效的管理、更扎实的作风、更优质的服务,更好地为基层群众,为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服务,以此赢得服务对象的尊重,树立市林业局对外良好的形象。

(三)开展治理"为官不为"工作是完成当前繁重建设任务的有力保障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视察时提出:"云南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同时,云南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很重,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历史的重任已摆在我们面前,我们不能回避也不应该回避。与全省林业指标排名靠前的州市相比保山还有一定的差距,要想追赶甚至超过它们,要想在新一轮的林业改革发展中赢得主动,圆满完成繁重的建设与管理任务,实现提速和跨越,就必须有严明的工作纪律,顽强的拼搏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奉献精神作保障,就必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开展治理"为官不为"工作,就是要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硬措施改善软环境,以软环境促进硬发展。

二、"为官不为"的表现形式

治理的主要内容以省委提出的"做事负责任、遇事不担责、守土不尽责等'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问题,分别表现为十种情形,即:

1.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2.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实现"三个定位"战略目标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没有完成所承担任务的;

3.对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重视、不研究,被动应付,缺乏有效措施,特别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不落实、推进不力、工作严重滞后,贻误事业发展的;

4.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

5.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消极怠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的,该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贻误工作,特别是被投诉、反映经查实的;

6.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问题,或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自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解决,或者因为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的;

7.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年度重点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打不开局面的;

8.怕得罪人,对直接管辖的地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查处的;

9.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因怕担责任、不敢果断决策,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的;

10.其他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形。

结合市林业局实际情况,还要重点整治以下三种情形:

1.治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慢作为"。慢作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推则推,能拖则拖;传达在会上,计划在纸上,制度在墙上,落实在嘴上;照抄照转,硬套生搬,不动脑筋,敷衍了事;不实干,不创新,热衷于"花架子"、"形象工程"。

2.治理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庸作为"。庸作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为,业务不精,能力不强,避重就轻,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争先进,创一流,只求过得去;朝气不足,活力不够,思想不活,办法不多;一般困难难对付,艰险面前无对策。

3.治理消极怠工、纪律松弛的"懒作为"。懒作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为,精神不振,缺少朝气;面对困难,缺乏锐气;抵制歪风,缺少正气;危险面前,缺乏勇气;落实缺少力度,措施缺少硬度,发展缺少速度。

三、如何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支部各单位"一把手"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思考多一些。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委的部署安排上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领导带头,落实责任

按照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分管领导不但完成好自身的"规定动作",还要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对分管部门的治理工作要经常过问督促,抓好教育指导。局属各支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动落实,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从严从实抓好"五个一"办法措施的落实

一是进行一次思想发动7月底以前,各支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委部署要求广泛深入开展一次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思想发动,通过思想发动,教育转化一批存在"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的干部。

二是开展一轮谈心谈话7月底以前,各支部各单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针对本部门本单位本支部存在的"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普遍开展一轮谈心谈话。

三是开展一次自查自纠。8月底以前,各单位要对照省委、市委关于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对本支部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四是开展一次集中调研督查。9月底以前,局党组将对照省委、市委关于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重点内容及其情形,集中开展一次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调研督查。对调研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各支部要进行专项研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治理。

五是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今年年底以前,各支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理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一套落实依法治国要求的规章制度。

(四)要注重结合,形成合力

活动办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统一指导,加强组织协调。各处室要将本次治理工作与林业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作风建设的其他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活动的实施,不仅使我们的自身形象得到提升,更重要的使我局每名同志思想上有所触动,使大家都能够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我们各自的工作。

同志们,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我们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作风,把集中整治活动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为加快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和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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