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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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关于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建设、国土绿化和退耕还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督促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低效林改造等营造林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并负责对县区作业设计的审核、审批。

3、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等工作。

4、负责组织林业产业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造林项目及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国家项目资金扶持。

5、协调市计划、财政、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及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县区做好各项政策的兑现工作,负责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实绩考核,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搞好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

6、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检查指导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原为保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的职能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0人。2007年12月20日,省人事厅批准保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8年12月2日,365bet体育备用召开参公公推会议,根据保登复﹝2008﹞38号文件,12月15日,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10名在职人员按规定全部进行了参公登记,由事业人员管理转换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参公管理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算。参公后机构级别,人员编制按照保市机编办﹝2009)26号文执行。在2010年7月,根据保市机编办﹝2010﹞62号文件,更名为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其机构性质级别为正科、人员编制10人。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无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已在2013年肇事报废,保险公司赔款19万元)。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21.84万元,较上年增加19.86 万元,同比增加19.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1.84万元,较上年增加19.86 万元,同比增加19.4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84万元,较上年增加19.86 万元,同比增加19.49%,其中,本年收入92.17万元,较上年增加35.78 万元,同比增加63.45 %,上年结转收入29.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84万元,较上年增加19.86万元,同比增加19.49%,(本级财力121.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84万元,较上年增加19.86万元,同比增加19.49%,其中:基本支出92.17万元,占总支出的75.65%,项目支出29.31万元,占总支出的24.0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0205-森林培育款项"支出,主要反映森林培育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92.17万元,较上年增加35.78万元,同比增加63.4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52%;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5.19万元,较上年增加10.45万元,同比增220%,占基本支出的16.4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变动。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7万元,如检查验收费等开支。较上年减少15.83 万元,同比减少2.1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快。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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